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13日 16:08发布者:经济学院浏览次数:

各高等学校:

现将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《关于举办“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把组织申报“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进行遴选初评,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(含电子版),确保申报质量。

二、各部委属高校及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研究会理事单位限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(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),并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直报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研究会。

三、省内其他高校每校限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(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),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(需增加填报附件2《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》),在格式规范、内容完整性、文稿质量等方面严格把关。各高校申报材料须在2017年2月20日(周一)前寄送至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(邮编:430071,地址:武汉市洪山路8号),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包(邮件标题为“XX学校辅导XXX事迹材料”)发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hubszc@126.com

联系人:雷松,联系电话:027-87328009。

湖北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

2017年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