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
关于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系:
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,根据去年的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助学贷款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及时间
办理对象:
1、2009年及以前已获得贷款、2010年需重新申请的在校生;
2、以前未申请过助学贷款且由系里审核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生。
办理时间:2010年6月28日至7月2日
二、需要提交的材料
1、2009年及以前已获得贷款、2010年需重新申请的在校生,由本人申请(辅导员及书记签字),持上年贷款合同、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》及《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》(各系领取空表并填写详细),到学工处加盖公章后,由学生带回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。
2、以前未申请过的在校生,由本人申请,系级审核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(辅导员及书记签字),持学生证及《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》(各系领取空表并填写详细),到学工处加盖公章后,由学生带回当地资助中心申办贷款。
请各系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积极贯彻落实“以学生为本”的工作理念,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。
特此通知
学生工作处
2010年6月18日
附件:1、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
2、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