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
2017年2月开学初关于心理问题学生排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13日 19:54发布者:经济学院浏览次数:

各二级学院:

开学初,学生返校,一些学生重新面对人际、学习等各方面的压力,可能导致又一轮的心理健康问题发生,春季也是各种心理问题的高发期。

为更准确了解学生心理状况,本周各班心理委员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深入排查,并由各班心理委员协助完成排查报表(附件一),各学院汇总后于3月1日(周三)上午11:30前发送至邮箱116337018@qq.com 。

需特别关注学生分类如下:

1、 遭遇突发事件(家庭发生重大变故、遭遇性危机、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)的学生。

2、 患有严重心理疾病,如患有抑郁症、恐怖症、强迫症、癔症、焦虑症、精神分裂症、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。

3、 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。

4、 身体患有严重疾病、个人很痛苦、治疗周期长的学生。

5、 学习压力过大、学习困难、挂科严重的学生。

6、 沉溺网络、旷课的学生。

7、 性格过于内向、孤僻、逃避集体活动、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。

8、 家境贫困、经济负担重、深感自卑的学生。

9、 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,产生恐慌、担心、焦虑、困扰的学生。

10、 生活目标随波逐流,常有“无意义感”的学生,如:经常将“没意思”、“无所谓了”挂在嘴边的学生。

11、 有放弃学业念头的学生。

12、 人际关系不良、亲子关系不良、家庭结构不健全的学生。

13、 情绪波动,行为举止不合常理的学生。

14、 恋爱中情感受挫的学生。

15、 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,包括在信件、日记、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。

16、 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、朋友或家人送礼物、请客、赔礼道歉、无端致以祝福、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。

心理咨询师具体对口负责学院分工如下:

王祥君:机电信息工程学院,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。

吴 辉:经济学院,建筑经济与工程管理学院,电商学院。

饶婷婷:外国语学院,管理学院。

特此通知。

学生工作处

2017年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