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开展2019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《2019年湖北商贸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)的通知》,我院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的指导下,班级测评小组民主测评情况下,拟确定以下48名同学为2018-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对象,为保证初评结果的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现将学生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:详见附件。
对以上初评结果有异议者,请于11月6日至11月8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:学院办公电话:02787775706 13720288638。
湖北商贸学院管理学院
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